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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赣州香港产业园”称号的决定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赣州香港产业园”称号的决定
所属分类:地方政府文件江西  文件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

文号:赣府字〔2008〕5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经省政府研究,决定授予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赣州香港产业园”称号。希望赣州市政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规划布局,突出产业特色,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不断推动赣州香港产业园又好又快发展,为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江西崛起新跨越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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