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强中央企业法制建设,是中央企业适应市场竞争需要、大力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基础,是中央企业做强做大、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法律保障。近年来,中央企业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积极落实国资委提出的国有重点企业法制建设三年目标,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基本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初步形成,在中央企业深化改革、优化结构、强化管理、控制风险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前,中央企业改革发展任务很重,企业法制工作面临着许多新课题新挑战。希望中央企业按照国资委提出的企业法制建设新的三年目标要求,进一步夯实法制工作基础,加快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不断提高企业法制工作水平,切实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依法推进企业改革和发展,努力成为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集团。希望中央企业广大法律事务工作者继续开拓进取,不断探索创新,努力开创中央企业法制工作新局面,为实现中央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预祝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会议圆满成功!
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 李荣融
2008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