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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的通知
所属分类:地方政府文件山西  文件来源:山西省政府

晋政办发〔2009〕15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山西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领导组《关于山西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已经山西省人民政府2009年8月19日第4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关于山西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
(山西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领导组2009年9月)

  在山西开展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大决策,是中央赋予山西的一项重大任务。2007年4月试点启动以来,我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在山西省开展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的意见》(国函〔2006〕52号)精神,全面落实试点工作总体实施方案和国家协调小组的指导意见,全力以赴、扎实有序地推进试点工作。通过两年多的探索和实践,煤炭行业管理得到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煤炭产业集中度快速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生态环境状况显著改善,转产转型全面启动,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促进了山西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为在全国推广积累了经验。现将两年多来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试点工作进展与成效
  两年多来,我省以政策创新为突破口,建章立制、统筹协调,全面推进各项试点任务的落实,在理顺煤炭工业管理体制、完善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构建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和转型转产发展援助机制等各主要方面迈出了新步伐,取得了新突破。

  (一)理顺管理体制,煤炭行业管理得到加强。为理顺和加强煤炭行业管理,经中编办批复,省煤炭工业局由试点前的委属机构调整为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成为承担全省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管责任,负责对全省煤矿生产、建设、经营、安全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的部门。2009年2月,国务院批复了《山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我省组建了省煤炭工业厅,成为政府组成部门,将煤炭工业局原有职能和省经委等部门涉及煤炭工业的职责整合划入煤炭工业厅,形成以省煤炭厅为主,安全、资源、环保等管理部门各司其职、分工明确、衔接有效、相互配合的煤炭行业宏观管理新格局。按照新的行业管理体制,全省11个市和重点产煤县均相应调整了煤炭行业管理机构和职能,建立起了职能集中、体制顺畅、职责明确、管理强化的煤炭管理新体制。

  (二)完善长效机制,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加大安全技术资金投入。根据国家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和使用管理的规定,我省按照吨煤不低于15元的标准,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2008年省属五大集团共提取安全费用137.5亿元,吨煤平均提取安全费用44.5元,并税前列支,为煤炭安全生产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全省投入近15亿元,建成了煤炭产量监控、井下人员管理和煤矿瓦斯监测监控“三大系统”。各地政府及企业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如长治市2008年投入29.62亿元用于煤矿技术装备改造,同煤集团3年内投入26.71亿元,用于矿井通风系统改造。

  加强职工安全培训。试点以来,全省累计对4609名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9万余名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了培训,对2.4万余名煤炭企业职工进行了职业技能鉴定岗前培训学习,1.8万余名职工获得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各市也不断加强职工培训,大同市每年培训近7万人次,特种人员全部实现持证上岗;忻州市举办各类安全培训班50多期,培训人员5千余人,县级安全培训达到1万余人次。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八项安全生产制度,提出了《山西省完善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施意见》,把煤矿安全生产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将煤炭百万吨死亡率指标纳入各级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对煤矿安全生产情况实行了定量控制和考核。建立了煤矿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加大了执法力度。通过实施一系列强有力的安全生产措施,我省初步建立起了监察、监管和管理相分离,煤矿安全保障制度化的煤炭安全管理新体制,有效地提高了煤矿安全保障程度,煤矿安全事故和死亡人数明显减少、煤炭百万吨死亡率大幅下降。2008年,全省煤矿共发生事故117起,同比减少9起,减少7.14%;死亡275人,同比减少141人,减少33.89%;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为0.42,比上年下降37%,比全国同期低0.712。2009年上半年,全省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43.14%和5.93%,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为0.395,大大低于全国0.926的平均水平。

  (三)深化企业改革,煤炭产业素质显著提升。为了进一步提升煤炭产业集中度和现代化水平,我省全力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大基地、大集团建设稳步推进。2008年,国有重点和地方国有煤炭企业产量已占到全省煤炭总量的60%以上,其中,国有重点煤矿产量所占比重由2005年的43.2%提高到49.8%,提高了6.6个百分点。煤矿单井平均规模达到36万吨/年以上。2009年4月以来,全省上下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加大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力度,到2011年,全省将形成3个年生产能力亿吨级、4个5000万吨级以上的特大型煤炭集团,产业水平跨越提升,行业集中度明显提高,办矿体制明显改变。

  针对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办社会负担重的问题,我们本着先易后难、分类推进的原则,着力抓好分离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办社会职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截止2008年底,省属五大重点煤炭企业204所中小学校已全部完成实质性移交,经费基本由省级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承担并已全部到位。企业自办公安机构约20%的人员进行了公务员过渡,并纳入了公安系统编制。根据国家协调小组的指导意见和要求,我们对分离企业其他办社会职能进行了深入调研,提出了分离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办社会职能的实施意见。同时,进一步完善了煤炭行业社会保障体系。2008年,国有重点煤炭企业51.2万人参加了工伤保险,36.3万人参加了煤矿井下意外伤害保险,全年有2.87万人按时享受了工伤保险的各项待遇。建成了大同、晋城、阳泉、山西焦煤四个尘肺病治疗中心,对井下采掘一线的12.7万名职工进行了尘肺病普查。

  (四)推进资源整合,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为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升产业集中度,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了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出台了《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办法》以及试行意见和实施方案,实施了煤炭国家规划矿区管理制度,对所有新设置的煤炭矿业权,全部根据批准的煤炭国家规划矿区矿业权设置方案进行配置,实行有偿出让。全省所有县营及以下煤矿过去已无偿取得的煤炭矿业权,全部实现有偿使用。建立了兼顾各方利益的煤炭矿业权价款合理分配机制和使用制度,完善了资源资产化和市场化管理,基本形成了煤炭企业节约和合理开发利用煤炭资源的机制。截至2008年底,全省煤矿矿井由整合前的4389座减少到2598座,共整合压减和关闭淘汰矿井1791座,减幅比例达40.8%。采区回采率由试点前的47%提高到74%。2009年4月以来,制订和实施了《煤炭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到2010年底,全省矿井数量将压减到1000座左右,矿井单井平均生产能力将达到90万吨/年,且全部实现以综采为主的机械化开采。到2015年,煤矿数量将压减到800座左右,矿井单井平均生产能力达到120万吨/年。

  (五)建立补偿机制,全省生态环境显著改善。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过程控制、综合治理”的原则,编制了《山西省煤炭开采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规划》、《山西省煤炭开采企业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和《山西省循环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合理界定政府与企业责任,利用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加强产煤地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事前防范、过程控制、事后处置,逐步建立起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实现了部分外部成本的内部化。

  2007年、2008年两年,省政府共安排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71.22亿元,2009年安排42.15亿元,用于跨区域的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集中支持汾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与保护、太原西山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和10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即“2+10”工程)、应急水源等六大水利工程、造林绿化工程、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循环经济项目等重点工程。通过对汾河沿岸污染企业整治、源头煤矿关闭、河道疏浚、水源地涵养等工程措施的实施,汾河河道过水量明显增加,水质明显改善,汾河断流天数明显减少,太原以上河段实现了清水复流,湿地面积增加,流域地下水位止降反升,兰村水源地地下水水位最大回升幅度达4.62米,西张水源地地下水位已累计上升16.17米。通过实施造林绿化工程,完成汾河流域造林29.82万亩、交通沿线荒山造林133.08万亩、通道绿化1364公里。通过加大对全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的投入,全省已建成72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城市污水处理率已达到72%,2010年年底前,实现全省县县有污水处理厂的目标。通过实施国有重点煤矿采煤沉陷区治理工程,大同、轩岗、古交等9个采煤沉陷矿区治理开工面积达546万平方米。通过实施节能降耗工程,2008年全省万元GDP能耗年度降幅7.39%,超额完成了全年下降5.6%的任务,降幅居全国第一。

  一大批生态环境重大项目的实施,使得全省环境质量明显提高。2008年,首次实现11个重点城市的环境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全部达到300天以上,累计达3679天,比2005年增长477%;11个重点城市大气综合污染指数平均为2.11,三年间平均下降21.61%;全省二氧化硫排放量130.84万吨,累计减排1369%;化学需氧量排放量35.88万吨,累计减排率达7.29%。2009年上半年,全省二氧化硫净减排3.9万吨,完成全年任务044万吨的8.9倍,已超额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化学需氧量减排约1万吨,完成全年任务的78%。全省11个省辖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平均达到172天,比上年同期增加10天,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60.4%。环境空气质量达国家二级标准的城市由2008年的1个增加至2009年上半年的10个,达国家二级标准的县(市、区)由13个增加至62个。

  (六)实施战略调整,转产转型全面启动。按照“发挥比较优势,突出循环经济,推动产业升级,实现转型发展”的思路,出台了《山西省煤炭企业转产煤炭城市转型政策试点实施方案》,大同、阳泉等7个资源型城市和五大国有重点煤炭企业编制了转产转型规划,制订了煤炭、焦化、冶金、电力、煤化工、装备制造、新材料、食品、文化、旅游等十大产业振兴规划。初步建立了以产业援助政策为支撑,以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和转产发展资金为手段,以发展接续替代产业为重点的煤炭企业转产和煤炭城市转型发展的援助机制。

  到2008年底,省级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安排转型转产支出41.77亿元,2009年又安排25.29亿元,重点支持了传统产业升级改造、装备制造、新材料、农业产业化、高新技术、服务业项目;加快转产园区建设,搭建了转型转产发展平台,带动企业及社会投资240亿元。煤炭产业已呈现多元化发展态势,延伸了煤-电、煤-电-铝、煤-焦-化、煤-煤化工等产业链条,实现了上下游产业联动。

  转产重大项目的实施,带动了全省非煤产业的快速发展。2008年,全省煤炭行业非煤产业销售收入突破1000亿元大关,达到1012亿元,提前两年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其中,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实现非煤销售收入993.9亿元,同比增长38.3%,占总销售收入的43.4%。晋煤集团和阳煤集团非煤产品销售收入占到总销售收入的64.52%和52.27%。

  二、试点工作经验与启示
  通过两年多的实践,试点预期目标初步实现,试点目的基本达到,为推进我国煤炭工业的可持续发展积累了基本经验。

  (一)领导重视、组织得力是试点顺利推进的组织保障。试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并取得明显成效,是党中央、国务院直接关怀和重视的结果,是山西省委、省人民政府正确领导和全省上下共同努力的结晶。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先后多次就山西能源问题及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做出重要批示;国家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始终跟踪和指导试点工作,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能源局局长张国宝、能源局副局长吴吟多次带队组织国家发改委、能源局、财政部、环保部等国家相关部委的同志赴晋协调指导试点工作。省委张宝顺书记多次听取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对相关工作做出重要指示。王君省长对试点工作中许多重大问题进行了协调部署。牛仁亮副省长亲自组织试点政策研究和试点工作的协调推进。为加强组织领导,省人民政府成立了由王君省长任组长、牛仁亮副省长任副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组及其试点办公室和专家组,全省11个市均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省直各相关部门明确了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试点工作,全省上下建立起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各级部门各司其责、分工协作的试点工作组织机制。在政策制定及试点推进过程中,充分发挥专家组的作用,对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进行深入调研,以政策创新,确保了试点政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二)建章立制、规范运行是试点有序推进的制度保障。试点初期,根据国函〔2006〕52号文的要求和规定,省人民政府制订了试点工作总体实施方案和涉及体制改革、安全生产、转产转型、生态环境治理,以及试点政策涉及的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转产发展资金(“两金”)征收提取管理使用等方面的十余项配套实施细则,基本建立了试点工作的政策体系。试点过程中,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省不断细化和深化试点政策措施,先后制定了煤炭产量核定办法、基金分煤种征收标准和基金安排使用流程图,出台了安全生产管理八项制度、“2+10”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和服务业18个领域“1+10”工程(即在我省鼓励支持服务业发展的18个领域,每个领域确定1个旗舰项目和10个示范带动项目予以重点推进)建设意见等一系列制度,试点政策体系进一步得到完善,保证了试点的有序规范推进。

  在建立和完善政策体系的同时,省试点工作领导组进一步细化分解试点任务,按照各部门职能界定,明确了各项政策的责任主体,将每项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人抓”。同时,省试点办还建立了试点工作联络及信息交流机制,使试点工作纵横有效衔接,条块协调推进,部门各司其职,取得了相得益彰的效果,确保了试点的有序稳步推进。

  (三)突出重点、协调推进是试点取得成效的有效措施。我省围绕试点工作的管理体制、安全生产、资源管理、环境治理、转产转型等各项任务,一是重点抓好矿区生态环境治理、资源合理开发和转产转型发展,初步建立了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和转产发展援助机制。二是以重大项目为带动和示范,着力推进同煤塔山、焦煤古交、阳煤贵石沟、潞安屯留、晋煤寺河等14个煤炭产业循环经济园区的规划建设步伐,促进了生态环境的改善,加快了煤炭企业转产和煤炭城市转型。三是集中财力办大事,省级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70%以上的资金用于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2007-2009年,共安排110余亿元省级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用于汾河流域等生态环境治理、六大造林绿化、采煤沉陷区治理、节能减排示范、现代服务业等转型转产、分离企业办社会等。其中,投入汾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与保护工程已达15亿元,投入太原西山地区生态综合治理已达8亿余元。

  (四)严格征管、规范使用资金是试点取得成效的有力支撑。两年多来,我省已建立了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和“两金”的征收、提取及安排使用管理框架制度,征收(提取)、使用、稽察三位一体的组织体系基本建立。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及“两金”政策的实施,筹集了治理生态环境、发展接续替代产业等必要的财力。同时,推动了与采煤直接相关的生态、环境、资源、转产等外部成本内部化进程,向逐步实现煤炭成本完全化迈出了实质性步伐。据统计,截至2009年6月底,全省累计征收基金360.9亿元。到2008年底,全省企业提取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48.06亿元、转产发展资金23.78亿元。

  以《山西省省级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安排使用管理流程图》的制定出台和执行为标志,明确了部门职责,规范了基金使用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自2008年起,省级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纳入了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管理,基金投资项目严格履行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基金使用领域严格按国家规定的5:3:2比例投向三大领域。2008年实际支出跨区域生态环境治理41.6亿元、转型转产和重点接替产业发展24亿元、解决因采煤引起的社会问题16.2亿元;2009年计划安排支出跨区域生态环境治理42.15亿元、转型转产和重点接替产业发展25.29亿元、解决因采煤引起的社会问题16.9亿元。

  (五)调查研究、督查指导是推进试点工作的有效手段。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财政部、环保部等各有关部委,先后三次赴晋就试点进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指导和协调工作。根据国家调研组意见,省人民政府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试点过程中的问题,针对性地提出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工作的意见》,研究出台了省属国有重点煤炭企业统筹使用“两金”的管理办法,制定了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煤种调节系数等等。

  为全面了解和准确把握试点工作推进情况,指导试点政策实施,省发展改革委、省试点办组织省直有关部门、各市人民政府、省属五大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先后开展了四次全面系统的调研、督促和检查,并利用调研等各种机会,组织开展试点政策宣传工作,同时还专程赴阳泉等市进行试点政策解读。省发展改革委结合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先后多次对省级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项目进行了调研、检查,并与省重大项目稽察办、省试点办联合对市县两级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的安排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等部门,分别围绕各自工作任务,不定期进行了工作调研督查;省环保厅对从事煤炭开采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规划和方案编制的技术单位进行了两期近500人的岗位专业培训。为加快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进度,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专程赴安徽淮南进行了考察学习。

  两年多的试点推进,不仅取得了明显效果,积累了宝贵的基本经验,而且获得了深刻启示。

  实践证明,党中央、国务院在山西开展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的决策是科学的、正确的,为山西煤炭工业发展扫清体制机制障碍,创新了山西的发展理念,破解了山西的发展难题,大大增强其发展的内在动力,是山西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根本出路和内在要求。

  实践证明,试点政策是一项重大的理论和实践创新,符合产煤地区可持续发展的实际,历史性地破解了煤炭工业发展难题,有效地将采煤过程中造成的资源、安全、环境、转产等外部成本内部化,并通过价格机制成功传导到消费者,为推进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实践证明,试点政策进一步完善了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提高了煤炭安全生产保障程度,安全事故和死亡人数明显减少,进一步促进了矿区的民生改善及安全和谐发展。

  实践证明,试点涉及的经济政策,是构建山西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建立转型转产发展援助机制、解决企业办社会包袱及因采煤引起的各种社会问题的重要支撑,主要是要解决煤炭开采的外部不经济性,充分体现了“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这些经济政策与组织财政收入、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和资源收益、促进资源合理有效利用的资源税在功能上有着本质上的差别,是资源税无法替代的。

  实践证明,试点工作为我国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走出了一条成功的路子,指明了正确的方向,试点工作取得的成熟经验具备了向全国推广的条件。

  三、试点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是一项系统工程,试点两年多来,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但试点工作中仍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

  (一)试点工作推进不平衡。试点政策已实施两年多,但部分市县及煤炭企业对试点涉及的体制、资源、安全、环境、转产发展等政策缺乏完整了解,导致试点六大任务推进不平衡,有些政策在市、县两级没有做到与省级协调推进,少数市县没有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和相关的配套政策,省、市、县三级协调推进机制尚未完善。

  (二)重点项目突出不够。省本级基金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5︰3︰2比例投向三大领域,但也存在标志性工程少、部分基金项目偏小的问题。较为突出的问题是部分市县基金使用不规范,安排的项目资金比较分散,存在重局部利益、轻全局利益,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利益的现象,不能充分发挥资金最优效益。

  (三)综合政策研究和宣传培训不够。对于在试点推进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了解不及时,针对性的政策创新、调整不及时,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试点工作的推进。同时,政策宣传培训不系统、不全面,不仅对试点政策内容、实质宣传不够,而且对试点实施两年多所取得的成效缺乏必要的宣传。

  (四)监督检查和考核考评尚未制度化。试点工作开展两年多,尽管我省也多次组织对试点工作监督检查和指导,但市对县、政府对企业存在对试点工作疏于监督检查,缺乏必要指导的现象,试点政策的考核考评体系和奖惩激励机制还不够完善。对于在试点推进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了解不及时,针对性的政策创新、调整不及时。

  (五)分离国有煤炭企业办社会部分职能工作推进不快。山西作为我国重要的能源基地和老工业基地,国有煤炭企业负担重的难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省积极推进分离国有煤炭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经过两年多的努力,省属五大国有重点煤炭企业的中小学和公安已移交地方管理,但属于主辅分离改制的医院、供水、供暖、社区等机构,因资产质量差、独立发展能力弱,分离改制难度很大,缺乏统筹推进。同时,分离地方国有煤炭企业办社会职能尚未启动。“老工伤”等历史遗留问题仍需研究解决。

  四、进一步深化试点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充实调整试点工作领导组,增加相关部门参加领导组。加强办公室、专家组力量,在原有的体制、资源、安全、环境、转产五个工作组基础上,增加社会组。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三级协调机制,建立健全督查审计、重点项目预审、“三金”征收、提取和使用监督,综合政策研究、考核奖惩、政策解读等六项制度。加强试点政策及成效的宣传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全社会对试点政策的认知度。

  (二)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制度,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加强职工安全培训,不断提高煤炭安全生产意识。要在目前安全生产形势明显改善的基础上,加大安全监管力度、预防重大事故发生,努力实现煤炭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

  (三)全面推进分离国有煤炭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要把分离国有煤炭企业办社会职能作为试点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山西省分离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办社会职能实施意见》,加快省属国有重点煤炭企业主辅分离工作,通过整合重组、产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等多种形式逐步改制成为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培育具有竞争力的市场主体。本着从实际出发,区别对待的原则,尽快拿出整体推进方案,启动分离国有地方煤炭企业办社会工作。落实国函〔2006〕52号文关于分离国有煤炭企业办社会职能所需经费的有关规定,明确企业上缴矿业权价款地方留成部分用于分离办社会职能的经费比例,加快推进分离国有煤炭企业办社会职能。

  (四)加强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为配合全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整合,省试点工作领导组要组织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煤炭厅等有关部门及时研究基建矿井适用调节系数和既定产能调节系数政策。

  规范使用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突出支持重点标志性工程。加强基金安排使用情况检查,对于严重违反基金管理使用程序和比例且整改不力、不能按规定安排使用留成基金的市、县,要逐级将其留成基金上解上一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本着集中财力办大事、最大程度发挥基金使用效益的原则,允许县级留成基金的安排使用在三年内满足5:3:2的比例要求,以利其能够每年集中力量解决最需要解决的问题。

  进一步加强对煤矿转产发展资金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提取的监督力度,确保足额提取。同时,为企业正常使用“两金”积极创造宽松环境。实行大集团统筹使用“两金”制度,充分发挥“两金”在矿区环境恢复治理、企业转型转产、促进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中的最大效益。

  (五)加强监督检查和稽查审计力度。一是省、市两级试点工作领导组要加强调研和指导工作,及时了解试点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对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进行研究,进一步完善试点政策;二是建立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和奖惩制度,对在试点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未完成试点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试点期间按月对各部门、各市考核评比,考核结果予以公布,并将考核结果列入行政负责人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与部门、单位有关人员年终考核相挂钩;三是充分发挥稽查、审计部门的作用,加强对基金项目的专项审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不仅事关山西经济社会发展,也事关国家能源安全大局。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都要按照省委、省人民政府的部署,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集中力量做好试点各项工作,向党中央、国务院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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